月收入4165元(含)以下!主城住房保障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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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印发了《关于调整主城区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通住建保〔2023〕42号),进一步降低了住房保障的准入门槛,扩大了保障对象范围。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单身居民)收入线由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在2510元(含)以下调整为2603元(含)以下;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单身居民)收入线由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在4010元(含)以下调整为4165元(含)以下;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补贴保障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线由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在3010元(含)以下调整为3124元(含)以下。
截至目前,全市一季度发放公租房货币补贴729户。
通知原文
关于调整主城区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
崇川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各有关单位: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通市财政局 南通市民政局
南通市总工会
2023年4月8日
信息来源:南通发布
责任编辑:濠滨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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